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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仪器行业热点聚焦之:政策法规
来源:本站2017-05-10 09:57:32

  随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食品安全事故等民生问题日益尖锐,在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仪器仪表及分析检测行业日益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扶持。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各项新政策、新法规相继出台,国家多个部门的宏观政策支持为仪器仪表和分析测试行业的迅猛发展构成了直接利好。

  开局之年 “十二五”规划全面出台

  《仪器仪表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

  “十二五”期间,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将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的需求,加快发展先进自动控制系统、大型精密测试设备、新型仪器仪表及传感器三大重点。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战略为“强化创新、狠抓基础,市场导向、拓宽领域,体制创新、优化结构,持续推进、振兴产业”。未来 5年,全行业将以中高端产品市场为目标,大力加强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能力,使国产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得到大幅度提高;瞄准国家重大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把行业的服务领域从面向传统领域拓展为面向多个新兴领域;大力推进企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若干“过百亿”龙头企业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加强对已取得成果的持续推进和长期投入,保持核心技术的不断积累,形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环保方面:《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显示,“十二五”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并且在未来节能减排的力度还将扩大,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八大央企签的了节能减排责任书。

  环保产业成为“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在节能环保产业方面,我国将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发展核能产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都将成为“关键词”。

  生物医药方面:《“十二五”生物技术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是“十二五”期间,生物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生物技术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从中长期来看,《“十二五”生物技术发展规划》鼓励自主创新,对我国目前仍处于低水平仿制阶段的生物制药产业有明显推动作用,子行业龙头公司有望受益明显。

  生命科学方面: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将实行以立项领域宏观指导申请为主和有条件的“非领域申请”为辅的两种申请模式,“非领域申请”仅占20%。

  为保证科学家能够开展持续性的研究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资助期限由原来的4年延长至5年,资助强度提高至平均300万元/项,具体项目的资助强度也将拉开档次,由专家的评审结果决定(每项资助200万~400万元不等)。

  新兴产业方面:《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到2015年新材料产业规模将达2万亿元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25%。《规划》提出,重点支持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共六大领域。

  政策倾斜大力扶持国产仪器厂商

  中国仪器市场有其特殊性,即90%以上的市场由国外仪器厂商占有,国产仪器厂商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高端精密仪器严重依赖进口,我国在科学仪器的研究和制造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不是缩小,而是逐步拉大。早在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国内外资研发机构或中心采购国产设备,自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起(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实行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为了提高我国在科学仪器资助研发能力,国家从不同部门、不同层次设立创新型仪器研发专项资助;并明确重点资助方向,针对某一时期的重点资助领域,从关键部件到关键技术再转向整机研制,直到进行集成创新,以形成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科学仪器产业。

  2011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以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该专项强调面向市场、面向应用、面向产业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纳克分析仪器、天瑞仪器、聚光科技、昆山禾信、青岛恒远科技、涿州迅利达创新科技等仪器厂商先后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高新技术发展政策向地方倾斜

  从2011年开始,高新技术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国家项目初审环节将逐步取消专家集中评审,改为结合远程音、视频的形式开展属地评审,初审过关项目将进入一个由科技部统一建设的“备选项目库”。2011年启动的所有项目,都应该来自于该备选项目库,入库后3年未予立项的则会被清理“出库”。最终经过凝练立项的项目,再按照“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与过去的科技项目“自由申报”不同,此次科技部对各项目申报主体也给出了明确的指标限制,改“自由申报”为“限项申报”。科技部近期发布的项目指南中,明确了限项申报的分配额度:教育部400 项,中科院100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其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分别为30或20项。教育部所属高校和中科院系统的项目申报限额总数低于各省指标总额。

  这一举措意味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正在向地方倾斜,今后地方单位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的比重将进一步加大,而过去具有较强科研优势的中科院和高等院校,将面临从增加项目数量向提升高新技术水平转变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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